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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要求,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农户本人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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