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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安徽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实行)》的通知(财社[2017]541号)、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52号)。
2.购买项目: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实行)和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内项目。
3.购买方式: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支付采用直接补助方式。
4.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实行)和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内项目内容,依据智慧就业系统实名制服务记录、就业信息进行核查、评估。
5. 承接主体条件: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职业院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镇(街道经开区)、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站)等。
6. 提交材料:按照购买服务项目需求提供相关资质。
7. 购买流程:按照采购、公开招标程序办理。
8. 受理结果告知方式:书面告知
9. 咨询电话:0558-723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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