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752994036Y/202303-00024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
名称: | 涡阳县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
目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使我县畜牧业清净无疫,确保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免疫,筑牢动物防疫安全屏障。
二.目标要求
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做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要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工作步骤
今年春季和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分别在3月初和9月初启动,在5月上旬和10月底完成。春季强制免疫工作分四个阶段施行: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县畜牧中心准备各种防控物资、制定防疫工作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3月11日):召开春季动物防疫防疫动员会议,部署春季防疫工作。
(三)集中免疫阶段(3月12至5月10日):各村防疫员在镇(街道)政府的领导下,分组对辖区内畜禽进行集中免疫。
(四)考核评比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各镇对本镇防疫工作进行自查,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自查结果。县防指将在整个集中免疫期间对各镇开展督查指导。
四.具体措施
(一)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继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1、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行政干部和技术人员划片包干,实行一场(户)一名行政人员和一名排查人员责任制,指导督促辖区开展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等工作,并及时上报排查结果。
2、着力提升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各镇(街道)要支持、指导、帮助规模养殖场开展生物安全提升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与规模养殖场结对帮扶制度,加强技术培训,督促养殖企业通过改造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严格防疫措施等方式堵塞防控漏洞,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能力。
3、要切实斩断疫情跨区域传播链条。县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专项行动的力度。要强化备案车辆和承运人员在线管理和监控,落实好生猪调运指定通道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好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作用,严防省外疫情传入。要加强违法违规案件办理,对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做好行刑衔接,形成震慑。
4、要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发现并规范处置疫情。县畜牧中心要设置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安排专人接听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电话;要重视疫情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对出现的问题要积极、稳妥应对,决不能不管不问或简单粗暴处理;对不实举报,要向举报人及时反馈核查信息,避免矛盾激化;对恶意举报,要及时警告警示,告知法律后果。
5、要压实好养殖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养殖场是动物防疫的主体,要做好消毒、封闭式饲养、完善档案记录、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二)全面实施“先打后补”,推动免疫机制改革
按照省《安徽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全覆盖。
(三)强化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
各镇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培训,及时领取疫苗,规范免疫操作和免疫程序,做好免疫档案和记录,确保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集中强制免疫。集中免疫结束后,要以镇为单位,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发现免疫抗体不合格的,以及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强免。集中免疫期间,各镇要在每周二下午下班前上报上周的免疫进度。
(四)强化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建立和完善疫情监督监测预警机制,实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疫情观察报告制度。各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防疫专员的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等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采样监测,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疫情突发和蔓延。
(五)加大经费投入,落实资金保障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各镇(街道)政府应投入不少于1万的防控经费,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等。
(六)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控
各镇(街道)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动物强制免疫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养殖者自主免疫意识,提高科学养殖和防疫水平。在春、秋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县畜牧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组织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等开展免疫技术培训。同时宣传好《动物防疫法》的内容,使广大养殖户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达到群防群控的目的。
(七)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开展
要建立和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对工作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抽调人员,对各单位动物防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动物疫情而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八)要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
各镇(街道)要结合春防,于4月底前针对养殖场户、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厂、病死猪掩埋点等组织一次“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消灭疫病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要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减少病原污染。
(九)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政府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今年11月底之前要对辖区内的防疫员进行考核,作为发放本年防疫劳务费的依据,考核内容见附表。按照文件规定,防疫员劳务费每年标准每人3600元,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含90分)发放3600元;90分至85分的(含85分)发放3000元;85分至80分的(含80分)发放2400元;80分以下不在发放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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