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54X/202603-00393 组配分类: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机构: 涡阳县义门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居民身份证管理有关事项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6 发布日期: 2026-03-28

居民身份证管理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6-03-28 17:05 来源:涡阳县义门镇人民政府 浏览:661 次
【字体大小:
  1.事项名称:居民身份证管理

  2.受理部门:义门镇派出所户籍室

  3.所需材料:

      

首次申领 未满十六周岁
首次申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 
3
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年满十六周岁
首次申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换领 到期换领 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旧的居民身份证。
补领 丢失补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已办理指纹证的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材料。


  4.办理流程

     受理→标准审查→办结。

  5.办理条件:无

  6.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

              标准:临时身份证10元;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丢失补领、损失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

7.办理时限:即办。经核准办理的,60个工作日内发证。

8.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可在全省任意一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