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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拔穷根”的治本之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子女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民生政策,逐年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将国家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两免一补”
1.“两免”:对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一补”: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二、“两免一补”的对象是谁?
1.“两免”对象: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
2.“一补”对象: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非寄宿生,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镇困难群体学生、社会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困难学生等。
三、“两免一补”标准是什么?
1.免教科书费:教科书费按教科书目录据实免除(见告知书背面免费教科书目录)。
2.免学杂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06〕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通知的通知(桂政发〔2008〕32号)规定予以免除。
3.城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小学:500元/人·学期 初中:625元/人·学期
城乡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小学:250元/人·学期 初中:312.5元/人·学期
四、补助流程是什么?
1.学杂费、教科书费:入学时直接免除,学生不用交费(教辅资料自愿购买,费用交新华书店帐户)。
2.城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校公布资助信息,学生按学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贫困证明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城镇困难群体有关证明、低保证明等能证明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学校组织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查、公示拟资助名单,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学校向学生发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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