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642C/202502-00019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
名称: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2-21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
一、办理依据: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3号)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申报对象:企业(单位)法人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
四、申报材料:
1、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申请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县发改委确定是否受理;
3、审查:县发改委环资室进行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4、办结:县发改委环资室经研究做出批复。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1、咨询方式:0558-7212681
2、监督方式:0558-72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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