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11G/202505-00017 | 组配分类: | 申请保障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办事指南 |
名称: | 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一、保障对象、方式
1.公租房保障的对象为县城市规划区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2.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两种,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实物配租或住房租赁补贴其中一种保障类型。
3.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的,每个家庭确定1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同一家庭成员仅可申请1套公租房或享受租赁补贴,不得同时享有。
二、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我县城区户籍及在城区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的常住居民并实际居住(其中渔民登记地址需位于本城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义务;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本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我县城区范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申请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4周岁;
3.在本城区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其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存月份可适当放宽;
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我县城区范围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在本城区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户籍不在本城区范围内;
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四)住房困难面广的行业单位申请集中配租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集中配租单位须为保障性住房所在地从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相关行业单位;
2.申请人与行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并已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五)住房困难新分配的乡镇教师、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可以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申请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4周岁;
3.在本城区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六)城区内因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造成住房困难的家庭需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房使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家庭除待安置房产外无可居住房产或房产面积小于人均18平方米;其中,家中有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或有残疾、较大疾病患者的租房困难家庭,可优先保障。
(七)政府规定其他急需住房救助家庭可以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的群体,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2.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3.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符合住房救助条件。
三、申请材料范本
在完成注册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后,登录账号后在申请材料页面查看。
四、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申请流程:开始-递交申请-受理-审核-审核结果-公示-办结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办结(不包含公示期)
五、受理地点
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网上常态化申请与线下社区代办点代理申请相结合:
1.皖事通APP(涡阳县公租房申请模块)
2.安徽政务服务网(涡阳厅)
3.社区代办点:涡阳县城区规划区内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代办点
六、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8-2860560
监督电话:0558-286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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