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2X8/202108-00199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新生建籍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市直普通高中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籍对象
经2021年市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并实际报到就读的高一新生;批准招收的本地户籍外省返乡就读的高一新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自主招生的高一新生。
二、建籍程序和方式
(一)各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实际开设教学班个数,填写“学校开班报告”(见附件1),并于9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根据开班报告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设置班级数。
(二)各高中学校利用“高一升学导入”的方式,单个或批
量导入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的高一新生学籍,系统自动校验学生的中考成绩是否达线,以及是否为本地学生;招收本市往届生的,学校需填写“中考招生入学模板”(见附件2),由市教育局导入;招收外省初三毕业学生的,学校操作“跨省就学”接续初中毕业学籍;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参照《常见高中问题学籍建议处理办法》进行操作。
(三)市教育局根据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进行核办。高一新生学籍经核办后,各校应认真核对学生学籍信息准确和完整情况,打印出“学籍信息确认表”发给每一位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长修改后签字确认,学校根据修改后的“学籍信息确认表”及时完善学籍信息,并重新采集学籍照片。学校应将“学籍信息确认表”作为学籍纸质档案存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县区教育局监管职责和高中学校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高一新生建籍工作。
(二)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严防出现新的大班额,严禁出现虚拟班级,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为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
(三)严格执行省、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任何学
校不得违规为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录取的学生建籍,不得为未到校就读的学生建籍,不得为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建籍,不得为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建籍,确保经市教育局录取且到校就读的学生全部入籍。
(四)各县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产生大班额的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招收借读生、超班额招生、开设虚拟班级等违规现象,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继续把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和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
附件:1.学校开班报告(模板)
2.中考招生入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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