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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677564086A/202304-00042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5 发布日期: 2023-04-05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05 08:40 来源: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21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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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受理条件

  •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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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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