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2X8/202005-00057 | 组配分类: |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涡阳县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情况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
长期以来,涡阳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纳入了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地位,强化待遇落实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省市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文件精神,涡阳县印发了《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涡政办〔2017〕22号)文件,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四有”好教师队伍,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乡村孩子能够接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该计划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多措并举,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坚持改革创新,激发乡村教师队伍的活力。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合理待遇依法得到切实保障。到2020年,建立起准入规范、交流顺畅、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形成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乐于奉献、服务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发展乡村教育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的建立是该计划的亮点之一。涡阳县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县镇和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执行省统一工资标准,乡村教师与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标准乡镇工作补贴。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乡村教师与同职级县镇教师在执行统一工资标准同时,对乡村教师发放人均月80元的农村艰苦津贴和规定标准的乡镇工作补贴。2015年1月起,涡阳县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4号)文件规定落实执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按文件要求逐年调整。截至目前,涡阳县教育系统共有10个乡镇2992人按一般乡镇执行乡镇工作补贴标准,11个乡镇2694人按艰苦偏远乡镇执行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其中,2016年9月新增执行乡镇工作补贴291人,2017年9月新增执行乡镇工作补贴272人,2018年9月新增执行乡镇工作补贴287人。对于新聘用乡镇教师予以及时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实现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城区及乡镇政府承建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的教师享有优先使用权。
与此同时,制定“十三五”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从2017年始,至2020年,实现每学区建设不少于1200平米的教师周转房建设规划,基本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分别由国家、省、县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各级评优评先向乡村教师提高指标分配比例。职称评聘加大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力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教师队伍,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教育强县,培养创新人才,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涡阳县将依法全面强化教师待遇保障,通过加大投入、完善机制等有力措施,积极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创建全省教育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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