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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养老保险的缴纳问题。

发布时间: 2025-02-10 19:24 阅读次数:3598 来源: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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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石** 来信时间:2025-02-07 11:23:05

你好,1966年3月3号生人今年是否是最后一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若想提高过往养老保险缴纳档次,怎么进行补缴?养老保险领取将从什么时候开始?谢谢。


回复单位: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5-02-08 12:54:29

您好!您关于“1966年3月3号生人今年是否是最后一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若想提高过往养老保险缴纳档次,怎么进行补缴?养老保险领取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1966年出生人员,如果自2011年我县城乡居保实施来,逐年缴费满15年的,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对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除正常计发养老金外,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对已缴费年度提档补缴申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徽人社”-服务大厅-选择所在城市-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补缴费申报,根据提示即可完成线上补缴费申报,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完成补缴费。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申请城乡居保待遇核定,审批后即可从60周岁的次月领取养老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涡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58-7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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