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第十九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镇开展第十九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综治委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牌坊”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这个工作重点,进一步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群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宣传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在平安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正气,促进和谐。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掀起宣传月高潮,镇决定成立镇综合治理宣传月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宣传月活动,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纪 永(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效山(维稳办主任)
成 员:马红杰(派出所所长)
赵明明(司法所长)
李先锋(法庭庭长)
曹芳兰(财政所指导员、纪委委员)
燕永美(信访办副主任)
燕书杰(工作员)
张学良(工作员)
赵亚莲(工作员)
王化舞(工作员)
郑 杰(牌坊中心校校长)
段 伟(耿皇中心校校长)
三、宣传重点
1、镇将组织验收命名一批平安示范村(居)委会和单位,并加大宣传,提升创建水平,要加大宣传技防设施进家庭。
2、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与镇妇联联合,开展以“千名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广泛推进平安进家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细胞工程建设。
3、镇组织,在牌坊中心校召开一次法制讲座会。
4、各村、各单位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两个排查”,确保“两个排查”达到预期目标。
5、在牌坊集,逢集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由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土管所、民政办等主要负责人坐台,进行法律宣传和接受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6、宣传月期间,要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争创活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做一次亲情家访活动,关爱留守儿童,法制副校长要上一堂法制课,进行一次法制考试。中心校要对全镇中小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在5个集市散发宣传资料,通过悬挂标语口号,刷新图版壁字等形式,广泛进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永久性平安宣传标语每村不低于1幅,牌坊中学校不低于4幅,耿皇中心校不低于3幅)。
四、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月活动,从3月2日至4月15日,共分三个阶段,3月2日至10月3日宣传发动,3月11日至4月5日为全面实施阶段,4月6日至4月15日为总结评比、检查验收阶段。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这次宣传月活动。加强领导、加大保障、确保效果。对此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评比结果列入年终综治考评成绩,各单位要写出专题总结报告,于4月15日前报镇综治委。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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