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第十九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144 发布时间:2014-04-29 00:00 字体大小:

 

关于在全镇开展第十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综治委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牌坊”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这个工作重点,进一步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群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宣传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在平安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正气,促进和谐。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掀起宣传月高潮,镇决定成立镇综合治理宣传月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宣传月活动,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纪  永(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效山(维稳办主任)

成  员:马红杰(派出所所长)

赵明明(司法所长)

李先锋(法庭庭长)

曹芳兰(财政所指导员、纪委委员)

燕永美(信访办副主任)

燕书杰(工作员)

张学良(工作员)

赵亚莲(工作员)

王化舞(工作员)

  (牌坊中心校校长)

  (耿皇中心校校长)

三、宣传重点

1、镇将组织验收命名一批平安示范村(居)委会和单位,并加大宣传,提升创建水平,要加大宣传技防设施进家庭。

2、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与镇妇联联合,开展以“千名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广泛推进平安进家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细胞工程建设。

3、镇组织,在牌坊中心校召开一次法制讲座会。

4、各村、各单位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两个排查”,确保“两个排查”达到预期目标。

5、在牌坊集,逢集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由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土管所、民政办等主要负责人坐台,进行法律宣传和接受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6、宣传月期间,要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争创活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做一次亲情家访活动,关爱留守儿童,法制副校长要上一堂法制课,进行一次法制考试。中心校要对全镇中小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在5个集市散发宣传资料,通过悬挂标语口号,刷新图版壁字等形式,广泛进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永久性平安宣传标语每村不低于1幅,牌坊中学校不低于4幅,耿皇中心校不低于3幅)。

四、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月活动,从3月2日至415日,共分三个阶段,3月2日至10月3日宣传发动,3月11日至45日为全面实施阶段,4月6日至4月15总结评比检查验收阶段。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这次宣传月活动。加强领导、加大保障、确保效果。对此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评比结果列入年终综治考评成绩,各单位要写出专题总结报告,于4月15日前报镇综治委。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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