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所长:刘敏
联系电话:7378640
邮箱:3073803817@qq.com
地址:龙山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
1、负责预算内、预算外和代管资金的收支管理。
2、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做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3、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街道领导提出有效建议,当好参谋。
4、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植财源,为财政收入的不断壮大奠定基础。
5、指导和协助农村经济组织,事业单位、街道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全街道会计管理工作。
7、协助国税、地税做好税收入库管理工作。
8、负责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理日常债权、债务、催欠、物价、审计等工作。
10、负责村组会计代理核算中心资金管理。
11、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信息及宣传工作。
12、负责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