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评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评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实施。
第四条 考评对象为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考评的主要内容: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是否存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问题。
2、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第六条 考评形式主要是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内容。
第七条 考评方法包括日常抽查、年终考核。
第八条 对于存在问题、考核评定较差的部门或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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