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
1.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监察辖区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3.现场监察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与限期治理项目的执行情况。
4.查处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与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的调查处理。
5.监督检查《排污许可证》发放后执行情况。
6.执行辖区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决定。
7.执行主管局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各项决定,并承担其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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