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涡司〔2017〕30号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张芳春委员:
您提出的“招商引资,法律服务应先行”的提案己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照已出台的涡阳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律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方案》涡司【2015】2号要求,充分发挥律师法律职能作用,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律师积极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我们正在建立各类型的律师专家库,在招商引资中将在专家库里的优秀律师中优先考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发挥律师法律职能作用,努力为政府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涡阳县司法局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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