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科技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1000 发布时间:2025-03-28 17:06 字体大小:

根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和分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单位、本地区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事发单位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单位或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上级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应急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伟

副组长:蒋清源、姜林林

成  员:张军、王明强

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开展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

(二)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处置,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2.负责并检查指导单位突发事件响应工作。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资金的落实与调配。

3.研究局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向群众传达突发事件情况。

4.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群众公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应急值班电话:0558-7214328,确保通信畅通。

5.负责组织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置受灾职工吃、住,确保职工家属工作生活不受重大影响。

6.组织后期处理工作,组织善后处理,开展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总结。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制度

(一)预防监测

1.开展隐患排查和巡查,组织开展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的检查与巡查,加强事件易发单位、地点的监测和防范,划定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2.强化值班制度落实,认真执行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将预防监测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配备兼职监测人员,收集在本单位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开展综合监测预警工作。

(二)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事态比较复杂,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三)预警要求

1.信息收集与分析。及时收集、整理与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开展事故趋势预测,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2.预警信息发布。开展局系统内预警工作。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可能性大小等。

3.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处于预警区域的单位,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突发公共事件防范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域内的全体人员,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蓝色预警响应。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相关部门密切关注事件变化。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强化负责人带班制度;对预警区域隐患点开展巡查与监测,做好应对准备。

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加密对预警区域地隐患点巡查与监测频次;必要时,组织受突发公共事件威胁人员转移。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受突发公共事件威胁人员转移;预警区域的各单位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零报告制度;对预警区域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预警的级别调整和解除。根据事态发展,预警级别应及时调整。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险(灾)情,预警响应结束。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应迅速通过110、119、120等特服电话报警,并向事发地基层组织和群众示警,同时立即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局在接到较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报告县专项应急机构和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先期处置

1.发现或接报突发公共事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抢险处置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及时动员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威胁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2.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应迅速赴现场指导工作。视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识,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开展抢险救援。

(三)分级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发生一般(Ⅳ级)预警级别突发公共事件时,由事件发生单位处置,当超出单位处置能力时,向省科技局请求支援。发生较大(Ⅲ级)预警级别突发公共事件时,立即启动局应急预案,局主要负责人是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第一责任人,当超出局处置能力时,向县政府请求支援。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预警级别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按规定程序处理。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应响应级别,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四)信息发布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权限,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地点、发生原因、严重程度、损害情况、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

(五)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各应急专业组,要提高先期处置和快速救援能力,确保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到达。

2.资金保障。发生事件时,财务部门应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安排拨付应急事件补助资金。

3.装备、物资保障。根据需要和要求,储备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的供应。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和恢复

(一)善后处置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和损失补偿、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及处理、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社会政治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二)调查和总结

1.及时准确地查明事发原因、责任和性质、处置经过、损失、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订预案的建议。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2.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书面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六、突发公共事件的其它工作

(一)宣传教育

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会议、报刊、网络等媒介宣传,让干部职工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和演习

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培训班,开展应急常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演习,制定演习方案,组织防火、防震等应急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发动干部职工参与,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股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股室和个人,追究其责任。

(三)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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