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亳州市工业发展 “借转补”资金的解读
根据《亳州市工业发展 “借转补”和事后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的规定,“借转补”资金实行 “设定具体目标,实行合同管理,先预拨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后再全部、部分转作补助或收回借款本息”的拨付方式;“借转补”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包括:市级项目由市财政按资金支持标准统筹安排,县(区)项目由市、县(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受益财政项目除外)。
支持的范围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小巨人”培育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对企业利用现有土地扩建或技术改造(不含机器设备)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下同),给予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投资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2.支持“小巨人”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全市“小巨人”培育提升计划,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机器设备,下同)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下同)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补助;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补助。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