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中小学春秋假的公告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2026年春假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学生,放假3天(4月1日至3日),与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连休。
亳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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