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6年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月26日)

浏览次数:4 发布时间:2026-03-04 10:37 字体大小: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安徽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店 安徽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店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案 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1.没收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优芙加虱疥一扫光造口皮肤保护剂”2盒; 2.没收违法所得15元; 3.罚款5000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涡市监处罚〔2025〕08049号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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