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财政局关于安徽拜思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BZGY2025CG502
二、项目名称:涡阳县义正书院高级中学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拜思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89号深港数字化产业园6-1H-3楼
被投诉人 1 :涡阳县义正书院高级中学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集贤南路与锦绣大道交叉口
被投诉人 2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涡阳县义正书院高级中学护眼灯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BZGY2025CG502号)项目2025年10月12日开标,中标人为:安徽乘飞商贸有限公司,中标品牌为:成方智造;中标型号为:LED教室灯:成才智造CJ-101:LED黑板灯:成才智造CH-201;经查中标品牌“成才智造”的中标型号LED灯CJ-101;LED黑板灯CH-201产品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涉嫌使用虚假资料应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涡阳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16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