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热线对于紫金御景小区业主的问题答复
市长热线接涡阳县紫金御景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开源物业合同已到期一年多,但依然待在该小区,且不提供服务,望部门督促该物业尽快撤场。
接到来电后,住房发展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涉及小区公共事务,如果合同到期就自动终止,而小区业委会又未成立,无法立即选聘新物业,会导致小区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法律如此规定,首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服务的连续性,维护业主的基本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目前该物业仍在小区进行服务,如物业未尽到责任与义务,您可与住房发展中心联系,我中心将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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