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风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住所的批复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风社区卫生服务站住所变更发起人:
你们关于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风社区卫生服务站住所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住所由涡阳县城关镇北环路326号变更为涡阳县城关街道北环东路东风佳苑北区A105/A104。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风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变更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该服务站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该服务站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送我局备案。
涡阳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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