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涡阳县“机械强农”两中心项目建设主体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5〕83号)、《中共涡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涡阳县“两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涡农工办〔2025〕8号)文件精神,经合作社自主申报,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现场审验、评审,农机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审定,1个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由涡阳县守青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1个粮食烘干中心建设由涡阳县店集镇李振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
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涡阳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0558-2862505。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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