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公众意见】关于征求涡阳县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216 发布时间:2025-11-28 14:50 字体大小:

为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杜绝私家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运用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泊位使用功效,营造城市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格规〔2024〕4号)和《关于印发亳州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亳发改价费〔2022〕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亳州市、蒙城县、利辛县城市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做法和我实际,拟定涡阳县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方案现向社会广泛征求对涡阳县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一、收费区域范围

涡阳县城区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收费范围:经批准在涡阳县城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的路段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具体试行路段详见附表。

上述区域路段停车泊位需经城区道路路内停车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

二、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为8:00-19:30。

    2.收费标准:30分钟(含)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一类区收3元,二类区收2元,超过1个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最高10/次.辆;超过24小时的,按标准重新计算

三、优惠政策

  (一)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

  (二)执行公(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按照政府应急管理要求而临时停放的机动车和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后开始按规定标准计费。

四、其他政策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区域等级收费路段(两端和中段)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布批准的收费范围(收费路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经营管理单位收费时,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健全收费台账,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0251128日至1227日止,公众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涡阳县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请简要说明修改依据。

咨询电话:0558-7219214

电子邮箱:gyxfgw2818@163.com

附:《涡阳县城区试行道路泊位停车分布表》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