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浏览次数:130 发布时间:2025-11-27 13:46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和现场审核合格,拟增设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等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单位
(人)
医疗机构名称 地 址 建筑
面积(m²)
申请
床位数(牙椅)
投资总额(万) 联系方式 房屋性质 备注
1 涡阳县标里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赵国春) 涡阳县标里镇卫生院 涡阳县标里镇标里集 1 增设口腔科
2 涡阳县高炉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赵龙) 涡阳县高炉镇卫生院 高炉镇顺河路71号 增设精神科
公示时限: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7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传真、邮箱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
电话:0558-2868738 传真:0558-2868711 邮箱:wjwzf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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