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涡阳县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解除服务协议的公示
因违反《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 2024 版)》相关规定,涡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规定解除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3号令)要求,现对解除服务协议的4家医药机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 解除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统计表 | ||||||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
代表
|
企业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解除原因 | 备注 |
| 1 | 涡阳县常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刘某 | 陈某某 | 涡阳县向阳路万象城小区A1-109商铺 | 解除协议 | |
| 2 | 涡阳县旺康大药房 | 刘某 | 周某某 | 涡阳县城西凯旋门小区11#102 | 解除协议 | |
| 3 | 安徽省健康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十五部 | 雷某 | 雷某 | 涡阳县乐行佳苑东门往北116号 | 解除协议 | |
| 4 | 涡阳县一善堂大药房 | 刘某某 | 赵某 | 育英路北路东侧 | 解除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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