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惠民菜篮子”门店的公告
为持续推动我县“惠民菜篮子”规范运行,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涡阳县“惠民菜篮子”门店建设运营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涡政办秘〔2022〕21号)文件精神,拟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增补1家“惠民菜篮子”门店,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城区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已正常营运一年以上;
(二)经营的商品主要是群众基本生活必须的农副产品(以蔬菜类为主,其销售额占比30%以上);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销售品种不低于“惠民菜篮子”商品目录50种以上,在大型超市及其社区店建立的“惠民菜篮子”门店直销区经营面积分别不少于100平方米和50平方米;在城区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居民住宅小区单独设立的“惠民菜篮子”门店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必须有方便管理部门查询的电子销售设备、电子监控设备及电子销售数据;
(五)优先考虑大型连锁超市及其社区店开办的“惠民菜篮子”直销区和直销店等;
(六)企业或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认定程序
1、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日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送县发展改革委(8029室)。
2、县发展和改革委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现场核查。
3、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并对参与企业进行授牌。
参与经营的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联系人:王明岩 联系电话:7219214
附件:涡阳县“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表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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