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涡阳县委员会第7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151 发布时间:2025-08-06 09:58 字体大小:

纪玉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关于涡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分别以1-41号水源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

2020年,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水利局关于《涡阳县农村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的请示》,并划定了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以水井为圆心,半径30m为圆形区域,不设二级保护区。

“十四五”以来,我县积极谋划并加快推进皖北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建设。全县共布置3处地表水厂,规划从引江济淮二期工程西淝河口门集中取水,共用输水管道分送至涡阳县地表水厂(2023年12月建成通水)、涡南地表水厂(2024年12月建成通水)、龙山地表水厂(计划2025年9月底完成水源置换任务)。实现城市自来水厂和68处农村地下水源水厂水源替换。3处水厂管网互连,形成环状供水,实现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

二、工作开展情况

1.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线顶点、重要拐点、交界点设立明显界桩、界标;在水源井四周张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

2024年,县水利局委托涡阳县雉河供水管理公司预制水源地标识、标牌100张,水源地大、小界牌各80余套,宣传明白卡150张,水源地界桩400个,下发到各农饮水厂,并督促管理地员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发现饮用水源地界桩、界标、标识标牌张设置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严格执行农药化肥管控制度。为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30米保护区范围内化肥、农药管控问题,我局安排涡阳县雉河供水管理公司对水源地保护区统一订制、张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施用农药、化肥管控警示标牌200余张。

要求各水厂管理员加大对水源井周边巡查,对涉及到的农户存在施肥、喷洒农药行为进行劝阻;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执行国家、省农药化肥使用管控制度,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以及劣质有毒有害的农药和肥料。

3.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为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要求各农饮水厂管理员不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水源地一级保护范围周边地理标界、警示标志、界桩界牌、标识标牌是否缺失、脱落现象,字迹是否存在模糊不清等问题。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

4.常态化开展农药、肥料包装物和废弃农膜等有毒有害垃圾的捡拾工作。为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严格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饮水厂管理员常态化持续开展水源井周边农药、肥料包装和废弃农膜等有毒有害垃圾的捡拾、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完善回收补贴方式,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要求各农村供水厂要充分认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有力保障饮水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推进涡阳县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积极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2.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提高公民的知晓率。在保护区标识牌上明确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施用化肥和化学农药;水厂管理员要深入到保护区内所有种植农户开展宣传指导,向农户宣传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3.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持续开展农药、肥料包装物和废弃农膜等有毒有害垃圾的捡拾、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

4.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要求农村供水厂管理员要全天候监督保护区内农户的生产管理过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主体给予制止。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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