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置帮教对象帮教团队的通知
关于成立安置帮教对象帮教团队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安置帮教专项领导小组及“多对一”精准帮扶机制,切实提升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质效,经研究,成立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组及各村(社区)安置帮教对象帮教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成立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组
组 长:单米纳 楚店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马 震 楚店司法所所长
成 员:李亚东 楚店派出所所长
马洪理 楚店卫生院院长
朱乐天 平安法治和基层治理办公室主任
何 磊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人
赵海洋 楚店镇社保所负责人
镇包村干部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村(社区)委会主任
二、各村组建帮教团
(一)帮教团组成
镇包村干部任团长
司法所干警任副团长
成员由派出所民警、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辅警、网格员担任。
详细帮教团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主要职责
1.镇包村干部:掌握本村安置帮教对象家庭状况、思想动态,组织帮教团成员每季度对本村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解决符合条件的困难安置帮教对象政策的落实。
2.司法所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帮教对象逐人建档,一般帮教对象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走访、重点帮教对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掌握其工作、生活、家庭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发现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向公安机关通报。
3.派出所村、社区民警和驻村辅警:按照村、社区警务工作规范履行帮教转化职责,掌握帮教对象基本情况,采取法治宣传教育等措施,教育其遵纪守法;对发现存在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的,核处干预;驻村辅警在民警指导下协助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日常走访、帮教和动态掌握。
4.村(社区)两委干部: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开展日常帮教,动态掌握帮教对象情况,配合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对不在辖区生活的帮教对象,联系本人及家属,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向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报告。
5.网格员:应当协助村(社区)民委员会动态了解掌握帮教对象情况。发挥基层治理“前哨”作用,实时掌握对象行踪和思想动态,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民服务。
三、工作机制
1.动态进补机制:若帮教团成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发生变动,所在单位或村(社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继任人员并完成更替,新成员名单同步报送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备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2.定期研判机制:各村(社区)每季度组织帮教团队召开1次工作会议,汇总安置帮教对象思想、生活、就业等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镇综治办每月牵头召开帮教工作联席会议,进行数据互通,统筹推进工作任务。
3.台账管理制度:帮教团成员需如实记录帮扶过程,形成“一人一档”工作台账,作为考核评价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帮教团队建设,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职责履行到位。
2.密切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不得推诿扯皮;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注重人文关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尊重安置帮教对象人格尊严,保护个人隐私,帮助其重塑生活信心。
五、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镇综治中心督促落实。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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