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局2025年9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1)

浏览次数:114 发布时间:2025-09-05 15:54 字体大小: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立案时间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皖亳涡交罚〔2025〕1000137号

朱某廷

2025/09/02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罚款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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