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高炉创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玻璃窑炉燃烧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涡阳县高炉创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玻璃窑炉燃烧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项目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7253012,传真:0558-7253000
地址:涡阳县紫光大道生态环境分局南二楼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玻璃窑炉燃烧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涡阳县高炉镇涡宿路东侧,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涡阳县高炉创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755156765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产品方案变更。项目仅对原有玻璃窑炉燃烧系统煤气发生炉进行拆除,升级改造成生物质气化炉,生物质气化炉已经建设1套,后续再购置1套备用炉,用于生物质气化炉在运行过程中供气不稳定时的备用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二)废气: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玻璃窑炉燃烧废气和生物质原料上料粉尘。玻璃窑炉燃烧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不发生变化,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措施,采用“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生物质原料上料粉尘采取对上料口处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加强管理等等切实可行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气化炉炉渣、木焦油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资源化利用,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进行管理、贮存、运输等要求。废催化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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