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价费咨询投诉受理情况

浏览次数:361 发布时间:2025-10-09 09:41 字体大小:
序号  价费投诉咨询  办理结果  业务类型  办复日期  办理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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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张先生求助:2025年9月14日和15日上午,来电人车辆在幸福里小区二期停放,物业共收取10元停车费,未开具发票,要求部门告知收费是否合理。
涡阳县名邦幸福里二期小区开发商为涡阳县名源置业有限公司,物业为涡阳县名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该小区场地停车费70元/月/辆,室内停车费90元/月/辆,临时(机动车)停车收费为:4小时内免费,4-12小时5元/辆,12-24小时10元/辆,小汽车过夜10元/次/辆。并对停车费进行了公示。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规定,小区停车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咨询类 2025年9月18日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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