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局2025年8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1)

浏览次数:65 发布时间:2025-08-08 09:12 字体大小: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处罚时间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皖亳涡交罚〔2025〕1000130号

李某泽

2025/08/06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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