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发改委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赵冰冰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县境内建成区安装充电桩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县境内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日益增加,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充电需求。县自规局牵头编制了《涡阳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本次规划范围为涡阳县全域,23个乡镇和街道,总面积2109.9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年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根据该项目规划公用充电桩,全县境内将建设3840个新能源充电桩,其中近期公共停车场、公园广场、商业设施将建设1346个新能源充电桩。城区根据服务半径目标建设,适度超前发展。乡镇地区按照核心乡镇先行、一般乡镇逐步推广的思路,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为推进该规划落地实施,安徽涡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亳州公共交易平台成功拍租涡阳县国有建筑物屋顶资源及新能源车位市场化拍租项目,并与涡阳县财政局签订项目租赁协议。我委将做好新能源充电桩备案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2025年8月8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