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曹晶晶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效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当前实际需要,2024年,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涡阳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规局等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形成《涡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5月31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6月14日进行了印发。
《涡阳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涡政办〔2024〕9号)主要包括总则、项目库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后续管理、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监管和附则等八章三十八条内容。文件对您所关心的强化规划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促进项目管理规范等问题均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弥补了我县产业项目没有专项制度的空白,有效促进我县产业项目规范运行和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单位联系电话:7236808
办复类别: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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