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三中高(中)级教师职务评聘考核推荐方案(修订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龄(满分6分)
教龄指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按年计分,每年0.4分。
二、学历(学位)(满分4分)
按最高学历(学位)计分,专科2分;本科3分;硕士研究生4分,博士研究生5分。取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
三、年度考核(满分8分)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按考核结果赋分。
(一)优秀1.5分;
(二)合格1分;
(三)连续3年(含)以上优秀加1分。
四、任职资格(满分5分)
任现职以来至申报高一层级职务资格之日,每周年得0.5分。
五、表彰奖励(满分22分)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每人每类以一次最高奖计分。
(一)综合表彰奖
1、获学校表彰得1分;
2、获县教育局表彰得2分;
3、获市教育局、县党委、政府表彰得3分;
4、获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表彰得4分;
5、获教育部、省委、省政府表彰得5分;
6、获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表彰得6分;
7、妇联“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安全国得5分、省级得4分、市级得3分、县级得2分。
(二)名师称号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特级教师 7分 6分 5分 4分
学科带头人 6分 5分 4分 3分
骨干教师 5分 4分 3分 2分
教坛新星 4分 3分 2分 1分
如因称号名称调整按同级别称号赋分,同一项目多项、多级获奖的,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已取消名师称号的不得分。
六、教研成果及课题研究(满分20分)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论文、教育叙事、课件、教学设计和活动方案等以及优质课、业务技能竞赛、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等,在省级以上CN、ISSN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4分(须是所任教学科或专业方面论文、论著,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习题集不予认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评选中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县级论文1等奖0.5分。同一篇文章以最高得分奖项计分。
辅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省一等奖以上的,每人次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按人次计分,同一选手,同一项竞赛以得分最高奖项计分。其它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折半计分。
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课题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的教育教学机构立项的),按以下计分:
(一)校级课题1分;
(二)县级课题2分;
(三)市级课题3分;
(四)省级课题4分;
(五)国家级课题6分。
负责人得该等级分数,成员减半得分,同年度多项目的,只取分值最高的得分,不重复计分,每个课题只计分一次。
七、教育教学(满分20分)
因中、高考成绩突出,学校评出等次,一等奖20分、二等12分、三等奖6分;在县级及以上统考、联考中,占同类班级前1/3的,每次2分;非高考科目,有学生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能方面的表彰,每人次计5分(集体奖按一人次计算)。
八、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分15分)
任现职以来,在涡阳三中工作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且无重大失误,每年计2分;年级组长每年计2分(兼班主任的合并计3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每年计1分;担任心理咨询工作,每年计1分;其他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每年计1分。
九、加分
近五年以来,语数外学科三个班及以上每学期加1分;政史地、理化生每周24节以上(含3节上课的晚自习)每学期加1分;体育课每周20节以上,音乐、美术、通用、信息课每周12节以上,每学期加1分;其他工作每超过平均工作量的10%,加1分。
十、扣分(上不封顶)
在近五年内:
1、违反校纪校规的一次扣5分。
2、旷课、旷工的一次扣4分。
3、完不成教学任务的一次扣3分。
4、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2分。
5、因工作失误,受到通报过批评的一次扣3分。
十一、其他事项
1、任现职以来指现职务的聘任时间。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二个月(法定婚、产假除外)、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等次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2、凡出现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参评。同时将追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有关人员的责任。
3、违反师德条例及不能满足评审条件的一票否决,受到纪律处分的教师,处分解除后满一年方可参评。
4、当年因个人原因未通过职称评定,推迟2年方可申报(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召开教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解决)。
5、考核总分相同的,按参加工作时间排序,参加工作时间相同,按职称评定时间排序。
6、评聘考核由校委评聘考核小组主持,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年级组协办。
7、本方案若与上级有关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8、本方案由学校职评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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