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82 发布时间:2025-07-30 18:31 字体大小:

牛磊代表:

您在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以租代征’费用已征地价格一次性解决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机构职能配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核心职责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管、耕地保护等,而建议中涉及的“以租代征”费用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畴。

该事项相关事宜主要涉及财政资金统筹、预算安排等,按照职能分工,应由县财政局负责办理。为此,建议将该建议转交县财政局,以便更精准地回应诉求、推进相关工作。

 

2025年7月30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20818

办复类别:C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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