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128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高扬代表:
您在县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殡葬工作是民政领域的工作重点之一,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工作,一直是殡葬领域的关注点,近几年我县在殡葬改革中不断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墓建设管理,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一)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是为响应省、市的相关要求,我县自2019年起,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并出台《深化殡葬改革推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涡政办〔2019〕2号)等文件,对公墓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标准进行了规范。目前,我县已经建成22座镇级公益性公墓。二是明确管理主体。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同级民政部门管理维护,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明确管理主体,一般为公墓所在地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三是加强日常管护。要求各镇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要落实专人专岗或专业管理团队,强化日常管理责任,对公墓内的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持墓位完好整洁、墓区环境优美。
(二)积极推进殡葬设施规划工作。一是为切实做好殡葬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的殡葬服务,实现“逝有所安”的目标,我局正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与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涡阳县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此举旨在完善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确保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目前,该规划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二是高度重视群众的意见与建议,积极申报涡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以保障全县群众的安葬需求,切实提升我县殡葬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农村公益性公墓相关政策,为群众算好“经济账”,争取获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有关政策,自觉倡导“以树代碑”等绿色节地的安葬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更新丧葬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科学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公益性公墓,推进与国土空间、预算内投资等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快对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资源整合,从根本上解决安葬问题。推进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土地、林业等报批手续,规范后续管理维护,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殡葬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
涡阳县民政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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