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涡阳县 2022 年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的内生动力,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自种自养发展特色种养业,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 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2〕303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奖补对象
对发展特色种养业符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 号)标准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给予奖补(标注为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除外),不达标不予奖补。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名单以县乡村振兴局确定的为准。
二、奖补标准
(一)蔬菜产业
1.大棚蔬菜。建设竹木大棚种植蔬菜的,1 亩及以上每亩每户奖补 2000 元/年;建设菱镁、钢管大棚种植蔬菜的,1 亩及以上每亩每户奖补 3000 元/年。
2.露地蔬菜。种植露地蔬菜(含蒜类、香椿、西瓜、瓜果等)的,2 亩及以上每亩每户奖补 1000 元/年。
3.苔干种植。种植苔干的,1 亩及以上每亩每户奖补 1500元/年。
(二)畜牧产业
1.当年养殖肉牛或奶牛 1 头及以上每头每户奖补 2000 元/年。
2.当年养殖生猪 3 头及以上每头每户奖补 600 元/年。
3.当年养殖肉羊 6 只及以上每只每户奖补 400 元/年。
4.当年养殖蛋禽、肉禽 100 羽(只)及以上,每羽(只)每户奖补 15 元/年。
(三)渔业产业
1.精养鱼塘 3 亩及以上发展水产养殖业(水面须有承包合同),每户奖补 5000 元/年。
2.稻渔综合种养 2 亩及以上每户奖补 5000 元/年。
3.集约化养殖观赏鱼等名特优 100 平方米及以上,每 100 平方每户奖补 2000 元/年。
(四)农业特色产业
1.水果。人均种植 0.8 亩及以上果园,每亩每户奖补 1000元/年。
2.中药材。人均种植中药材 0.6 亩及以上,每亩每户奖补1000 元/年。
(五)林业特色产业
1.苗木花卉产业。人均培育 0.8 亩及以上乡土树苗木花卉等,每亩每户奖补 1000 元/年。
2.林下经济产业。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 0.8 亩及以上(与林特、养殖奖补不重复计算),每亩每户奖补 1000 元/年(已享
受林业产业帮扶项目补贴的面积不重复计算)。
3.其他林业特色产业。人均栽种 0.8 亩及以上林业特色产品(与林特奖补不重复计算),每亩每户奖补 1000 元/年(已享受 林业产业帮扶项目补贴的面积不重复计算)。
(六)休闲农业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每户奖补 2000 元/年:
1.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 人及以上餐饮的能力。
2.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菜园等 0.5 亩以上采摘园,或人均经营鱼塘 1 亩以上垂钓园。
3.每户有 1 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 2 人及以上每年 3 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七)其他产业
所发展的产业不属于以上产业类别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通过发展该产业,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500 元以上者,每户奖补 3000 元/年。
(八)奖补说明
以上奖补每户上限 5000 元/年。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申报流程
1.户申请。按照实际自种自养情况,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特色种植养殖补贴项目审核审批表》,帮扶责任人和村要把应享受的奖补政策告知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确认。
2.村初审、评议、公示。村及时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填报的申请汇总,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并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满 10 天无异议,在村初审通过后,审核审批表中填写初审意见,报送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
3.镇(街道)审核、公示。镇(街道)是项目实施的主体,收到村上报材料后,要及时组织专人对各村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全面核实。镇(街道)农综站负责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申报的种植养殖规模、补贴标准进行审核;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对各村申报数据进行比对,确保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信息正确;相关镇直部门在审核确认后,填写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审核完成后,进行镇级公示,公示满 10 天无异议后,镇(街道)在审核审批表中填写明确意见,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拨付打卡发放资金。
4.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抽查、公示、拨付打卡发放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镇(街道)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复核。通过入户核实的方式,对各镇(街道)随机抽查不少于 2 个村(1个脱贫村、1 个一般村)。经入户核实,实际种养规模与申报规模不一致或补贴执行标准错误的,材料反馈给各镇(街道),整改后重新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申报数据复核后,进行县级公示,公示满 10 天无异议后,通过安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打卡发放到户。
五、相关要求
1.据实申请。镇(街道)、村(居)及产业发展指导员要积极宣传特色种养业帮扶政策,帮助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申报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按照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实际种植养殖情况据实申报财政奖补。
2.责任落实。各镇(街道)、村(居)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工作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申报的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各镇(街道)对村级申报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是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打卡精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3.责任追究。严防弄虚作假,严禁骗取、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严禁优厚亲友、以权谋私和贪污腐败现象发生,一经发现追回资金,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六、其它该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2021 年度涡阳县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涡政办〔2021〕12 号)不再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县农业农村局协同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给予解决。该方案由涡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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