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涡阳县陈大镇原党委书记张路华同志、镇长杨文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涡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18日起,对张路华同志、杨文正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张路华同志、杨文正同志及陈大镇党委、政府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涡阳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孙学超担任,副组长由刘振东担任,成员包括相文侠(现场负责人)、张子烁(主审)、马晓燕、徐明慧(廉政监督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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