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

浏览次数:657 发布时间:2025-08-25 10:19 字体大小:
序号 行政裁决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请求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主要事实 行政裁决依据 行政裁决结果 作出行政裁决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亳涡知法裁字〔2025〕2号 安徽某实业有限公司诉涡阳某日用百货店侵犯该公司专利名称为“花洒面板(五档喷雾增压)”、专利号为ZL202330049726.4专利侵权纠纷案 涡阳某日用百货店 91341621MA8NW28G40 赵高英 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侵权事实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侵权行为不成立,驳回请求人安徽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请求事项。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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