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于晓燕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在建大楼和建成高层大楼地下水流失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立即派专人对我县辖区内已建成和在建高屋建筑进行摸排,目前在建高层还有4个项目,均已完成地下室施工,无降水施工作业。交付使用的高层地下室未发现有地下水渗入建筑物导致地基沉降现象。
1.高层建筑施工时由于基础埋深低于地下水位,施工作业时均做降水作业,降水作业时间一般在3-6个月不等,地下水通过城市雨水管道排入附近的水系,短期内对周围的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施工作业停止降水后,地下水位会逐渐恢复。目前我县城市用水已逐步启用地表水,居民生活不会造成影响。
2.高层建筑在建设前期,设计图纸是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和图纸审查机构审查的;施工过程中防水材料进场需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过程质量控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依据图纸对工程质量管理,我局依据防水工程相关规范标准及监督程序实施监督的地下室防水工程。下一步我局将地下室渗漏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时刻关注,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正常使用。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2860575
办复类别:A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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