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局2025年7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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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
立案时间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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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亳涡交罚〔2025〕1000129号 |
牛某良 |
2025/07/31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伍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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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