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精神,现就做好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国办系统内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二、发放标准
按照跨省就业300元/人给予个人补助(当年省外务工就业只享受一次补贴)。
三、发放程序
1.本年度3月份、8月份、11月份统计省外务工人员信息,各镇(街道)对省外务工就业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更新国办系统。镇村两级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备案。
2.各镇(街道)及时报送符合补助发放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申请资金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镇(街道)认真摸排,及时更新国办系统的务工信息,确保系统信息和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2.请各镇(街道)及时报送一次性交通补贴汇总表。
联系人:龚民(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58-7220027
联系人:周晓宇(人社局) 联系电话:0558-7212351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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