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57 发布时间:2025-07-31 15:57 字体大小:

董传红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交管大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接到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后,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度重视,关于经开区站前路两侧企业出口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的情况,立即安排人员实地调研。

经实地调研,充分研究安装警示标识标牌的可行性,我们已通知相关维保单位,要求其在安徽三志制动器有限公司门口路段的关键位置,科学合理地设置警示标志。目前,警示标志的采购工作正在进行中,待采购完成后,第一时间设置警示标志。

衷心感谢您对交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建议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宝贵动力。我们将全力以赴,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与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积极回应您的关切,让您切实感受到我们在改进工作方面的决心与成效。


涡阳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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