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100 发布时间:2025-07-31 15:45 字体大小:

尊敬的王素侠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整治电瓶车逆行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诚挚的感谢您对我们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所指出的问题,确实是我们当前工作中的一个焦点,由于非机动车使用便利,且使用成本和准入门槛较低,非机动车成为当前群众生活中主要的交通工具,其中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普遍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由此给道路交通通行和安全带来了诸多管理上的难题。我们充分理解,一个有序、高效的公共交通秩序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具有的重要意义。

对于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一直是我县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已经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破解非机动车管理难题。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七进”宣传,抓住老、幼、小等重点人员,定期到学校、社区、企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依托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开展专项宣传,通过接地气、通俗易懂的“土言土语”,教育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出行,着力营造“让安全提示在耳边不断回响”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是刚柔并济攻克“难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的整治力度,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同时针对非机动车平峰和高峰的特点,采取平峰查违法,高峰抓秩序的管理模式,对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治理。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力度,不断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和便利,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群众和代表们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涡阳县交通安全的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涡阳文明城市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涡阳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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