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涡阳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县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涡阳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 王宁宁 县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 黄维峰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胡 皓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自民 县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成 员: 郑阿丽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文涛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文安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东方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刘宗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李 军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
张永贞 县住房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 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联络员: 马小龙 县发展改革委综合室负责人
朱红林 县公安局二级警长
程海燕 县卫生健康委财务股工作人员
张 雨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刘奇奇 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思茜 县财政局公支股一级科员
孟亚彬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邵 浩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确权和测绘股工作人员
刘 杰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负责人
袁 辉 县住房发展中心物业股副股长
李 鹏 县统计局农业股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卫生健康单位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级教育相关单位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县住房发展中心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管住宅小区项目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涡阳县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王军兼任。涡阳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25年7月11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