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为增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拖欠曹市镇后平村铺设矸石路工程款的意见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2017年扶贫政策“春风行动”的要求,后平行政村为后平、中平、南张、王土楼、谢家、李油坊、赵家、刘圩自然村8个自然村所有门口路面未硬化的贫困户进行铺设煤矸石。由周磊承包工程,拉煤矸石进行铺路,大约为80户贫困户的门口都铺设了长约10米宽3米的煤矸石,总费用为38000元。我单位已与曹市镇政府沟通,建议曹市镇政府与后平行政村协商解决此笔费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33537
办复类别: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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