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葛胜利同志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中共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涡阳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涡阳县审计机关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3日起,对葛胜利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有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审计组由涡阳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马付标担任,副组长由陈永红担任,成员包括吴张肖(主审)、袁印侠(廉政监督员)、潘攀(现场负责人)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